□郭元鹏
近日,趵突泉景区出现令人揪心的现象,部分鱼儿因被过度投喂有的已经死亡,有的面临死亡。趵突泉的鱼儿一直是景区内一道灵动的风景线,吸引众多游客驻足观看。然而,由于游客的过度投喂,不少鱼儿的身体状况出现问题。一些保安人员反映,他们发现有鱼儿出现异常,甚至死亡。保安积极呼吁游客不要喂鱼,可是收效甚微。
(10月5日《北青网》)
作为济南著名景点之一的趵突泉,以其碧波荡漾的泉水、灵动的鱼群而闻名遐迩,吸引了无数游客前来观赏。然而,令人痛心的是,这些美丽的鱼儿却因人类的不文明行为——“野蛮投喂”而遭受了致命的打击。趵突泉的鱼“被喂撑死”,不是“爱”是“害”。
而如此“有害的爱”已经成为一种现象:2023年,青海可可西里的一头野狼,因经常被过往游客和司机投喂,已经“判若两狼”,不但体型变得滚圆,还疑似患上了肥胖综合征;2023年,在美丽的新疆喀纳斯景区,一只网红狐狸倒在了皑皑白雪中,死因疑为游客过度投喂。这起悲剧很快登上“热搜”;2024年,在西藏那曲,一男子在野外投喂棕熊,结果差点丢了自己的性命。
假期出游,不少朋友会选择亲近大自然,不过有时却忘乎所以,忘记了和动物保持合理的距离,忘记了自然的生态和谐。经常可见看到“野蛮投喂”的新闻。长颈鹿、猴子、猩猩、黑熊、老虎等皆是“野蛮投喂”的对象,轻者导致它们患上“肥胖症”“糖尿病”,重则还会导致死亡。
“野蛮投喂”这一不文明行为的产生并非偶然。一方面,部分游客缺乏基本的环保意识和公共道德观念,他们可能出于好奇、好玩或者寻求刺激的心理,随意向水中投喂食物,忽略了这一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另一方面,景区在管理上也存在一定的漏洞,比如对游客行为的监管不够严格、宣传引导力度不足等,这也为不文明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这种行为如果得不到及时制止和纠正,可能会形成恶性循环,引发更多游客的效仿,进一步加剧问题的严重性。就像在趵突泉,保安苦口婆心的劝说没有任何效果,游客还是我行我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二条和二十条明确规定:禁止或者限制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内人为干扰、威胁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行为。所以,未经科学论证的肆意投喂,其实是违法的。
趵突泉的鱼“被喂撑死”事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正视这一不文明行为带来的危害和影响,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制止和纠正。“野蛮投喂”该住手了!
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颜新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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