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纪伟(渤海大学)
“宫廷玉液酒,一百八一杯。这酒怎么样?听我给你吹!”这不仅是小品名场面,也是现实发生的场景。近日,浙江台州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特大制售假酒案,成本四五十元的白酒,一旦贴上“某某局特供、专供、内供的字样,便摇身一变成上千元的高端白酒。“特供酒”反映了社会消费领域中畸形的符号消费现象,进一步探究,部分消费者对“特权”的迷恋为其提供了存在土壤。
在人情社会和关系型社会中,酒品不仅是社交的润滑剂,更是彰显个人地位与影响力的工具。一些人热衷于搜罗并展示“特供”“内供”等看似“高人一等”的酒品,以此作为财富、人脉与社会地位的象征。这种现象反映出,部分消费者在物质富足后,对商品品质的追求逐渐转向了对符号价值的痴迷,他们购买的与其说是酒,不如说是附着其上的特殊标签与社会地位的象征。他们渴望通过拥有“特供酒”来塑造一个与众不同、具有特权意味的自我形象,以此赢得他人的尊重与羡慕。
在“特供酒”畸形符号消费的驱动下,市场需求催生出一条完整的制假售假链条。低成本的假酒经过“特供”包装,价格瞬间翻番,成为不法分子牟取暴利的捷径。他们瞄准特定的目标群体——“物质财富方面有一定的积累,却又觉得与自己的社会地位不相符”,希望通过消费差异化来展示自己的优越地位。而“特供酒”恰好满足了他们的虚荣心与炫耀欲,成为他们赢得“面子”的利器。他们往往对酒的品质并不太在意,甚至心知肚明知道这些“特供酒”是彻头彻尾的假货。不少消费者购买后还刻意隐瞒产品来源,显得自己“有门路,手眼通天”,实际上,消费者高价购买的不过是空洞的标签与虚幻的光环。
其实,面对“特供酒”市场的混乱现状,政府部门早已出台明令禁止。2013年3月,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特供”“专供”标识的物品。2020年9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2022年7月,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公安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由此可见,市面上凡是带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字样的酒品皆是假酒。
社会应积极倡导健康理性的消费观,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商品的价值本质,纠正对“特供”标签的盲目崇拜。政府、媒体等多方应共同发力,为“特供酒”祛魅加把火,揭露“特供酒”背后的真相。只有当消费者不再被虚假的“特供”标签所蒙蔽,而是基于品质、服务和真实价值进行理性选择,市场才能回归良性竞争,社会风气才能得以净化。
对“特供酒”现象的探讨和打击,不仅是一场针对非法制售行为的法治之战,更是一次对社会心理问题的矫正与消费文化的纠偏。只有当我们真正认识到个人价值的体现,不在于拥有这些“高人一等”的“特供品”,并以此为基础构建健康的消费观,才能从根本上铲除“特供酒”这类畸形符号消费的滋生土壤。
来源:红网
作者:李纪伟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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