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若萱(湘潭大学)
9月22日,安徽合肥发生的一起网约车执法争议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一名合肥市交通运输局的女性工作人员在乘坐网约车时,于下车之际亮证要求检查司机的“两证”,而司机因质疑其便装且单人执法的合法性而拒绝配合,随后司机的账号却被封禁。(9月24日 合肥发布)
9月24日,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情况通报,发现工作人员焦某某存在不当执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焦某某警告处分,调离岗位,目前正按程序办理。
事件结果并不出人意料,焦某某理应为自己的不合法行为买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包括至少两名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身穿制服、开启执法记录仪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执法程序正义的实现是重中之重,滥用权力的行径是法之不容。
规范化执法是执法者的“悬顶之剑”,便装执法、“单人执法”就是对法律程序的漠视。事件中,焦某某身着便服且单人执法,显然不符合法定执法程序。因此,其执法行为在程序上存在严重瑕疵,不具备合法性。《行政强制法》中“双人执法”的规定旨在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可证性,防止投机取巧的行为发生,以保证执法对象的合法权利。作为执法人员,缺乏对立法规则的敬畏之心,知法违法,应予以警诫。单人执法的“瑕疵”如蛀虫,是对法律的权威性的啃噬。人人若如此,执法机关的公信力何在?立法规则的约束力何在?规范执法,才能取信于民。
公权不是耍威风、称老大来指使百姓的工具,而是察民生取民意的服务方式。司机拒绝配合执法后,女子声称“让平台查你”并向平台反映,导致司机账号被封禁。焦某的言语态度显露着权力体系中“上位者”的傲慢,这一行为引发了司机对女子滥用职权和报复的质疑,同样也展现出行政体系中权力优越感的遍在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执法人员应坚决以守护人民利益为宗旨,切身实地的为人民谋利益,而不是高举权力的大旗耀武扬威。只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才能牢牢把握住“公信力”的钥匙,建设出人民群众信任、满意的权力机构。
值得一提的是,相关部门及时对事件做出回应和惩处,对焦某给予处分处理,表明了严格执法、规范程序的坚定决心,给广大执法人员敲响纪律的警钟。另外,司机基于焦某与执法程序相悖而拒绝配合,是其对自身权益的一种维护,也是对法治精神的一种遵循,这值得公众学习。
言出为剑,执法如山。这起合肥网约车事件不应仅仅是一个孤立的争议,而应成为推动执法规范化、保障公民权益以及促进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的一个契机,让程序正义遍布执法体系,让权力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来源:红网
作者:朱若萱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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