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滢淼 (西南政法大学)
近期,一家长在带8岁孩子观看电影科幻惊悚片《异形:夺命舰》时,孩子表示害怕不适,家长随后要求影院退票并赔偿。但事实上,该片上映之初便已注明儿童不宜观看。因此,面对孩子被吓到“不适”,家长应首先反省自身疏忽,而非“甩锅”影院。
近年来,影视市场越来越具有分众化特色,并不一定适合所有群体观看。比如《异形》系列作品就包含多种恐怖元素,主要面向科幻惊悚片爱好者,而并不适合儿童和心理承受能力较差的成年观众观看。即使是动画电影,在当下也呈现出分众化发展的态势,动画不再是儿童专利,而是越来越多面向成人观众。比如《中国奇谭》曾因奇幻色彩、精美制作而爆火,但却被家长因吓哭孩子为由投诉。分众化已经成为影视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有效回应了多样化的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实现了真正意义上文艺市场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因此,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责任人,应尽好监护责任而非将“举报投诉”当作武器。为了保护孩子的心理健康,家长应对孩子接触的影视作品筛选、过滤,尤其是针对心智尚未成熟、缺乏辨别能力的儿童群体,这也是家长尽好监护责任的应有之义。另一方面,家长也应放平心态,认识到并不存在“无菌”的信息环境,引导孩子正确辨别、看待影视作品才是关键。从举报《长津湖》血腥到投诉《中国奇谭》,家长将“举报投诉”当作武器,不仅无益于孩子心理成长,也无形中遏制了影视作品的创造力和自由度。
在尚未分级的大环境下,若能够基于我国国情,细化并落实作品分级标准,或将有效避免“家长投诉”事件再度发生。我国法律规定“科幻惊悚”类影片的观众年龄限制为13岁,13岁以下的孩子需在家长陪同下观看,但这一类型影片中,内容血腥暴力程度或惊悚程度亦有所差异。因此,相关法规应在针对类型进行年龄限制的基础上,根据具体进一步细化限制要求。除此之外,影院也应落实提醒措施,让观影提示贯穿宣传、线上购票、窗口购票、检票全环节。
家长将孩子的“不适”归咎于影院、创作者乃至审核部门,实质上是推卸责任的体现。部分影视作品的火爆出圈,常常引起大批家长的跟风打卡。这一心理本无可厚非,但考虑到孩童心理接受能力限制,家长应当承担起筛选、过滤以及引导的责任。同时,法规细化年龄限制、影院完善观影提示,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孩子接触不适宜的作品。
来源:红网
作者:杨滢淼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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