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耀湘(商洛学院)
11月14日,“网友吐槽政务大厅全天工作6个小时”的话题冲上了热搜,引起网友热议。“中午门都不开,在外面冻着排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一女子发布视频吐槽,去哈尔滨五常政务服务大厅取营业执照,因为到达的时间为中午休息时间,大门关闭,市民只能在户外挨冻等待。(11月14日 央广网)
不过在政务大厅门口,有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的公告却是写得清清楚楚: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到11:30,下午13:30到16:30。从这个角度来看,工作人员午休期间不上班本是理所当然,一些网友没有必要也不应该把矛头对准这些同属打工人群体的政务大厅工作人员。
据当事人自己陈述,她到达大厅门口的时间是12:35,比规定的工作人员下午上班时间提前不少。当然,这样的行为没有什么不妥,只是具体到此次事件中,当这些排队者提前一个小时来到大厅门口,势必会与工作人员正常的休息时间相冲突。一边是远道而来赶急赶忙的排队者,一边是下班之后需要休息的工作人员,当双方利益发生冲突时,始终应当坚持的原则是,优先保护合乎规则那一方的利益。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在国家明确规定基层人员政务工作时间段的情况下,值班人员休息的权利是应该被尊重的。过分要求他人奉献和牺牲,既不合理也不公平。
当然,这并非是说不去顾及办事市民的诉求。在周一至周五,且每天只有6个小时工作时间段的限制下,很多大老远赶来的人往往可能是上午没办完,又要等到下午;或是时间很紧张,只能提前排队。但在午休期间禁止入内的情况下,只能在外等待。而让前来办事的市民暴露在当地零下几度的户外环境中,等待工作人员上班,确实有些不近人情,也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相悖。
当群众的利益与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发生冲突,问题的根本症结在于不合理的制度安排。在广东信宜,行政服务中心试行中午“不打烊”的错时服务,即在工作日中午12:00—14:30,可办理所有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让群众中午也能办实事;在广东深圳,政务大厅内不仅在中午坚持上班,还为群众设有专门的休息区和等待区,并且在周六上午也坚持开通办理窗口。这些实实在在的例子都证明了,兼顾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和群众的利益不仅是现实的,也是可行的。
令人欣慰的是,针对网民反映的问题,黑龙江省五常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已于11月14日发布情况通报,作出整改,通过在政务大厅设置休息等候区、实行员工轮岗制度、继续增设预约通道等方式,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诉求。
让工作人员休息好,也让群众把业务办理好,才是全社会希望看到的双赢局面。一些网友也不必同室操戈,去指责那些基层工作人员。一个运作良好、政通人和的社会,不会靠牺牲某一方的利益来回应另一方的诉求。
来源:红网
作者:曾耀湘
编辑:钟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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