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悦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文章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情怀事大,见于细微。全面依法治国,是为了更好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也关系着人民对于公平、正义的诉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全面依法治国,不仅能够保证社会体制能够在“依法”的框架内运转,也能切实提升每一个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民之所呼,法有所应。全面依法治国的落脚点在于人民,就要始终贯彻法律为人民而设的理念。辩证地看,全面依法治国要始终紧跟时代发展的节奏,适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在实践中检验、补充、细化各种司法解释,让全面依法治国更具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不断推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律法规是保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前提,是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能够落在实处的重要抓手。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就需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确保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从而形成全民敬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也让老百姓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六个字能够真正深入人心。同时,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防止个别权大于法的情况发生,竭力保证法律的权威,对以权压法、以权欺法的情况,要严厉打击,让权力始终受到法律的约束。
坚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加强理论思维,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承载着中华五千年文明精粹的中国法律法规,不仅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保障,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基石。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让“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提升“中国之治”进入更高境界。
来源:红网
作者:张悦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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